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通知还强调,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其发售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免税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不能.
应税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能不能抵扣进项,主要是看有没有取得抵扣凭证.
一般来说,销售免税货物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农民除外),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因此购买方无法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准予退(免)税商品,享受免、退税政策因此取得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发票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