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审理涉企案件,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10月24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深入企业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持了企业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原告李某自2023年起向被告白某经营的电子公司提供包装材料,双方不定期结算,截至2024年5月共计欠款15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后还剩余12万余元迟迟不肯结清,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某结清剩余款项。
法庭在接到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情况,了解到被告对于原告所售卖的泡沫质量存在争议,法庭工作人员便联系双方当事人一起到被告白某的工厂所在地,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后经耐心梳理账目,双方就所欠货款达成一致意见。
在调解中,法官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强调企业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告知强制执行给企业带来的不良后果。经过劝说,被告白某承诺会尽快支付剩余货款。与此同时,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白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结清,遂极力争取原告的理解,对未付货款达成分期付款意见,该案最终成功调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始终依法稳妥处理涉企纠纷,在执法办案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供稿:张旭 范晓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