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有奖励,企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有支持,柔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有补助……山西省吕梁市正拿出“真金白银”,激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升民营经济“科技含量”,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吕梁市委五届八次全体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16条举措,从人才支持、创新激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三个方面,着力强化科技要素支持,促进该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吕梁市位于山西西部,是著名革命老区,也是民营经济大市。在吕梁市,民营企业贡献了该市47%的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的GDP、60%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吕梁市发改委主任闫斌胜说:“民营经济是吕梁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重要抓手,为此出台了一系列举措。”
在人才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干货”满满的政策。例如,企业柔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薪酬的4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6万元的补助,期限3年;聚焦该市“985”重点产业链,定期遴选支持产业发展的英才,按每人每月3000—10000元的标准,补助3年;把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纳入该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引进的重点“高精尖缺”人才(团队),“一事一议”提供支持。该市还探索实行“事业编制企业用”,解决企业紧缺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问题。
就强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提出具体激励措施。例如,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对市级立项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同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获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经费支持;对认定的省级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补200万元、100万元。此外,鼓励民营企业建设省级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若干措施》同样提出了务实的举措,包括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对获得国家相关奖励并成功转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对获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民营企业购买并实现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单项成果成交并实际支付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相应奖励。